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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没儿子女儿可以办丧事吗

老人没儿子女儿可以办丧事吗

可以

老人没儿子女儿可以办丧事吗1

没有儿子只有女儿丧事可以让女婿去办。没有儿子,只有女儿的话,丧礼可以让女婿来办,女婿相当于半个儿,也可以让侄儿来办,更加合情合理。

没有男孩儿的家庭老人去世,丧事儿咋办

没有男孩儿的家庭,老人去世,女儿可以办,现在的当今社会,男女都一样。不一定老人办丧事必须有儿子去办丧事儿,女孩儿也同样可以办。这样的事是我们国家现在都是面临着一样的问题。现在都是独生子女,所以男孩儿女孩儿都可以办。

麦生去世的时候,两个女儿披麻戴孝忙前忙后,两个外地女婿腰系白布,站在一旁直发愣,侄子却说他们就不应该来,不配给老丈人披麻戴孝。

都说女儿是父亲的小棉袄,果不其然。麦生是个聋哑人,家里虽穷,却有两个孝顺的女儿,村里人都说麦生好命,直到意外降临,所有的不幸彻底压垮了这个家。

男,55岁,肺癌晚期,两个女儿的天塌了。确诊那天,陪父亲看病的大女儿麦苗偷偷哭了一晚上,小女儿麦芽从北京连夜赶回老家的市医院,看望麦生。

第二天,麦生所有的亲人都到了,唯独两个女婿没有来。麦生用手比划着只有家人才能看懂的手语,说自己想回家静养。可俩女儿说什么都不想放弃治疗,漫长的放化疗之路让原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高昂的手术费,不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能轻松承受的。为此,麦苗和麦芽把家里所有的积蓄都拿了出来,加上亲戚借的,一共有12万。手术进行得还算顺利,这让两个女儿彻底松了一口气。

从那以后,两个女儿轮流在家照顾养病的父亲,定期去医院做辅助化疗和复查,麦生恢复得还不错,除了头发稀疏以外,看起来跟正常人一样,女儿的脸上终于出现了久违的笑容。

老人没儿子女儿可以办丧事吗

然而,这种状态并没有持续多久。三个月后,复发了,谁也没有想到病情再一次来得这么突然,由于时间紧迫,大女儿麦苗决定把新房卖了给父亲看病,二女儿麦芽决定卖车。谁料想,两个女儿的决定双双遭到丈夫的极力反对。

在大女婿看来,癌症几乎不可能治愈,花再多的钱也不一定能看好,这是大女婿的原话。二女婿却说尽力就行了,卖了车也解决不了问题。殊不知,两个女儿出嫁的时候都没有要彩礼。

就在这时,麦生决定不去医院了,他说吃药太苦了,不想再次承受那种煎熬,想待在家里喂兔子,种点菜,做一些自己觉得有意义的事,求两个女儿尊重他的决定,经过反复的心理折磨,她们选择遵从父亲的意愿。

这就是为什么侄子说两个女婿不该来参加参加丧事的原因。用侄子的话说,这两个女婿不配给叔叔披麻戴孝,来了也不欢迎他们。

邻居说,两个外地女婿,每到过年才会到村里看望麦生,只认识为数不多的几个亲戚,不懂村里的规矩,发愣再正常不过了,好在他们很是听话,哪里需要就赶紧搭把手,可能是心里有愧疚吧。

除了两个女婿,所有直系亲属中的晚辈,都在为麦生披麻戴孝。也许离开,这对麦生来说,是一种解脱。女儿们也尽了自己的一份孝心,遵从父亲的遗愿继承麦生的遗产。

没有儿子的老人去世,女婿和侄子,谁给去世的老人披麻戴孝,要根据家庭情况决定,没有是非对错,只有谁更合适。

我想说,这个问题并不复杂,谁继承老人的遗产,谁披麻戴孝,老人生前和谁最亲近,谁处理后事,老人对谁有养育之恩,谁最有责任。

老人去世,没有儿子,女儿一样可以代替儿子处理丧事,侄子尚可,至于女婿,那是外姓人,有女儿和侄子在,女婿就不要越俎代庖了,听从安排最好。

人在做,天在看,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自己的父母,岳父岳母,对别人,对社会,亦是如此。

老人没儿子女儿可以办丧事吗2

人死了无儿无女丧事怎么办?

1、若是无子女,也无其他亲属,一般定义为为无名尸,由死亡地的派出所登记备案,或者辖区派出所、社区出具证明,按照无名尸处理流程处理。正常死亡的无名尸只要有派出所出的证明或社区证明都可以火化处理,骨灰寄存或环保处理,非正常死亡需要尸检后公示,公示期过后才可以处理尸体。涉及处理的费用,由政府承担。

2、若提前有遗嘱或生前契约,殡仪公司按照之前的'约定负责处理。

老人没儿子女儿可以办丧事吗 第2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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